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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7 11:15:22120次
为加强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营造全市教育系统同学宪法、尊崇宪法的浓厚氛围,12月5日,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利用升旗仪式组织了宪法宣传月启动仪式。
在庄严肃穆的升旗仪式过后,进行全校师生诵读宪法部分章节,这是一次走心的诵读,让全校师生对宪法有了更深的了解,提升了对宪法的认识。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姜封祥副校长主持并强调了宪法学习要求,并且邀请学校法律顾问宫水冰律师根据今年主题“宪法伴我们成长”进行了宪法宣传讲座。
宫律师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如果把法律体系比喻为一棵大树,宪法就是树根,其他法律就是树干和树枝。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所有的法律都要诞生在宪法之下,服从于宪法精神。宪法时时刻刻围绕在我们的身边,伴随着我们的成长,出生后,首先享有的法定权利是人身权利,以及获得父母抚养的权利;从儿童、少年到青年,作为公民有接受教育和劳动的权利和义务;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作为学生,要牢牢记住,受教育和劳动是每个学生的权利和义务,是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所规定的。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青岛市教育局确定了“法律顾问进校园,教师学生学宪法”的活动主题。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在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的过程中,要求师生确实把宪法教育落到实处,在随后的宪法法制月活动中,将进行宪法伴我行的一系列活动,比如每天广播站晨读宪法,聆听宪法主题歌曲《宪法伴我们成长》,学宪法讲宪法等。宪法宣传还不够集中,还没有树立起完整的法制理念,所以我们要从教育开始,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深刻认识宪法教育的重大意义,全面推进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制教育,完善体现宪法精神的法制化育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