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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5 20:46:050次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2021-2022年度
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自评报告
为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全面落实依法治校,根据教育部《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管办评分离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若干意见》(教政法〔2015〕5号)和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青岛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的通知》(青教办字〔2016〕104号)文件精神,现将青岛交通职业学校2021-2022年度实施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情况自评如下:
我校以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按照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原则,实施管理权限清单制度,全面推动学校管理权限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现代教育治理结构,为维护广大师生合法权益、推动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提供保障。
一、学校管理权限清单目录内容
清单目录以《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意见》(青政办发〔2014〕4号)下放的学校管理权限,充分考虑学校作为单位法人应享有的权限确定,主要包括教育教学管理、学生管理、干部教师管理、财产财务管理等权限。
二、工作落实情况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推行学校管理权限清单制度是建设现代学校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学校管理权限规范运行的必要保证。学校高度重视,精心制定工作方案,明确专门机构和工作人员,有序推进清单制定工作。定期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广大干部教师学习通知精神,了解制定实施清单的意义和基本要求,把握好工作标准,确保清单制定做到依法依规和突出学校特色。
(二)规范程序,扎实推进。清单制定、执行中坚持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原则,做到两个规范。
1.规范工作程序。清单制定广泛征求教职工、学生和家长意见,经学校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校长办公会审定后,在学校网站向教职工、学生、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公布。学校确定清单制定的牵头部门,组织有部门对照清单目录,结合学校实际,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科学设置列入清单管理的学校事项(有关权限需细化的,可分类细化为若干子项),并做好指导和审核工作。学校管理权限实施的相关部门作为清单草拟的责任部门,要逐项梳理办理依据、条件和工作流程等,优化工作机制,填写《学校管理权限事项表》,切实推动管理的规范化、提升管理效能。
2.规范管理权限决策程序。相关管理事项属于重大事项的,其决策必须经由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确定等程序,按规定需经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家委会等讨论通过的,在校长办公会决策前必须组织召开相应会议专门听取意见。
(三)动态管理。要建立清单动态管理制度,每年对清单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当法律法规规章、上级部门政策、学校职责发生变化时,学校应当在1个月内及时调整公布并将调整情况报主管教育部门备案。
(四)统筹推进,增强实效。学校要在基本完成现代学校治理体系建构的基础上,将制定实施清单作为提升学校治理能力的重要措施,作为落实学校章程,推动学校科学、民主决策和校务委员会、家长委员会、学术委员会等机构常态化运行的重要抓手,切实抓实抓好。
(五)按照“一事一单一制度”模式,推进学校制度文件废、改、立工作。对照学校章程,2021年7月学校对现有党务(10项)、行政(26项)、德育(16项)、教学(18项)、总务(12项)、招生实习(8项)、工会(11项)、团委(10项)8类111项规章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梳理,该废掉的废掉、该修订的修订、该完善的完善、该新建的建立,确保各项教育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和文件修订要经研究论证、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合法性审查等程序,涉及教师、学生根本利益的,要分别经教代会、家委会通过。学校规章制度和文件要统一编号,并在校内公布。
(六)不断完善校务委员会、教代会、家委会、学生会等议事规则,发挥其在民主决策中的作用。进一步完善校务公开制度,坚持校务公开常态化,及时、准确地公开办学信息,保证教职工、学生、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
三、不断完善学校治理结构,健全科学决策、民主管理机制
学校按照章程和有关规定,明确学校校长及行政组织、党组织及各内部议事机构的职责权限和议事规则,逐步在学校内形成了决策权、执行权与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内部治理结构,保证管理与决策执行的规范、廉洁、高效。
目前,学校管理制度逐步健全完善,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初步建立;办学行为依法规范,各项教育教学活动全面纳入制度化和法治化轨道;民主管理不断深化,校长负责、教职工民主管理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不断完善;师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校长、教职工和学生法律素质明显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