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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应急预案汇编

2023/10/12 11:20:390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应急预案汇编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处置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岛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关于重新调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的通知》《青岛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精神,为构建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美丽青岛”“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

(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四)坚持“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三、校园管理机制

1. 台东校区和洛阳路校区实行属地化管理。校区分管校长为本校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

2. 学管处、教务处、招生实习处、总务处、办公室负责人为各类相应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四、应急处置

(一)事件报告

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教师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处室。各责任处室负责人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告知校区分管校长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准备相关事件的书面报告。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教育安保处、局办公室、职教处报告(电话报告基本情况,书面报告详细情况。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小时)。涉及食品安全、传染病、恐怖暴力等突发事件,根据市教育局指示向区(市)食药、疾控、公安、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各相关负责人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二)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

2.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处置原则

1.按岗位分工、协同处置原则。台东校区、洛阳路校区实行分校区管理,相应对口部门在本校区师生情绪稳定的情况下,积极到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2.首遇原则。首遇处室先处置,并同时告知相应处室,相应处室负责人到场后,交接情况,协同处理。

3.依次补位原则。各小组出现组长人员空缺时,由副组长、组员依次替补,指挥负责本组事务,待组长到位后,交接情况,并协助处置。班主任临时不在岗时,由当堂任课教师替补。

(四)处置程序

1.校区分管校长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将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传达给相关责任处室,根据事件处置需要调度相关资源。

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行联合研判,按照事件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市教育局指示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在场教师、责任处室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将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3.视情况需要电话或书面上报的,上报内容、材料经分管领导把关,报主要领导批示后上报。

4.学管处、教务处、实习处、总务处分别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师生人身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事件处置工作。各处室应及时纳入全年统计。办公室负责全部信息的汇总统计,是全校师生伤残、死亡信息数据的最终口径。

(五)处置要求

1.校区分管校长应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核实情况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并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初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态势发展,做好善后和舆情处理工作,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2.发生涉外等政治敏锐性强的事件,应及时报请市教育局处置意见。

(六)处置责任

1.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各分管领导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校区分管领导: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展情况协调、配合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分管领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原因调查、善后安抚等工作;指导分管领域内各类安全教育,预防措施等,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任务分工

1.学管处、团委

社会治安、校园暴力、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学生集体活动、公共卫生、在宿舍校园及周边发生的涉及学生和家长的应急事件由学管处、团委处置;

2.教务处

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考试及在教室、实训室、校外教学实践场所内发生的应急事件由教务处处置;

3. 招生实习处

宣传、招生咨询、学生实习发生的应急事件由招生实习处处置;

4. 总务处

自然灾害类、学校火灾事故、食堂、建筑及由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造成的应急事件由总务处处置。

5. 办公室

涉外、上访、网络舆情及由在职及离退休教师人员所造成的应急事件由办公室处置。

6.其他以上未涉及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学校主要领导批示办理。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网络信息安全

管理应急预案

为保障校园网络信息安全,贯彻落实市教育局关于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的相关要求,根据《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校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一、网络信息安全应急处置机构

1.应急领导机构

总指挥:孙刚(校长)

副总指挥:王永峰(党总支书记)

组员:姜琳(副校长)、程璐(副校长)

2.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李淑婷(教务处主任,主管网络)、张琪(办公室副主任,主管网站、微信、微博)、王宗堂(校园网络系统管理员)、尚建(微联传媒经理)、王晓慧(学管处主任,监管台东校区LED电子屏)、王宏伟(台东校区LED电子屏管理员)、孟钰婷(团委书记,监管洛阳路校区LED电子屏)、张杜娟(洛阳路校区LED电子屏管理员)

二、应急管理要求

1.预案启动条件

学校网站、微信、微博、LED电子屏等信息发布平台出现黑客攻击、出现非法言论等安全应急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2.网站、微信、微博应急处置措施 

1)微联传媒运营方或师生发现网站出现非法信息或内容被篡改,应立即通知学校主管领导。微联传媒运营方组织技术人员将非法信息或篡改信息从网络中隔离出来,同时关闭网站。 
  (2)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后,报市教育局装备信息技术中心。情况严重时,组织技术人员保存非法信息或篡改页面,关闭网站,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3)网站管理员应同时做好必要记录,追查非法信息来源,清理或修复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 

4)学校请示市教育局同意后,网站重新投入运行。 
同时将处理结果向公安机关汇报。

3. LED电子屏应急处置措施

1)师生发现LED屏出现异常信息应马上告知校区监管职责主任或管理员,立即切断电源,并通知校区分管校长。

2)经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综合研判后,报市教育局装备信息技术中心,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加强校园人员出入管理,封存相关电脑等设备,根据市教育局的指示进行后续工作。

3)经市教育局同意后,学校组织LED设备检查及修复,组织技术人员保存非法信息,追查非法信息来源,管理员做好相关记录并妥善保管。情况严重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4)学校请示市教育局同意后,LED屏幕重新投入运行。

三、其他要求

1.系统恢复。日常做好网站信息的安全管理,定期备份网站,保存好网站的备份文件,以备恢复重建和应急使用。紧急处置结束后,应对网站资源进行重新检测评估,合格后,恢复网站的正常运行。

2.教育培训。学校管理人员应与微联传媒加强网络信息操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心,提高专业技能,针对应急事件汇总问题,分析原因,并做好防范措施。

四、其他未尽事宜,以上级要求为准。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校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关于印发青岛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07〕94号)、《关于青岛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成立安全工作委员会的通知》(青教通字〔2014〕9号)《关于印发全市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教通字〔2015〕2号)精神,为构建学校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校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平安青岛”“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校园稳定

二、工作原则

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

(二)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原则;

(三)坚持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四)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五)坚持“冷静沉着,积极主动”的原则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交通职业学校本校区和分校区应对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四、应急处置

(一)事件报告。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第一时间通过电话、移动终端、书面等形式客观、准确上报部门负责人、分管副校长、校长,然后通知学生监护人,事发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在第一时间内,上报教育局办公室、安全保卫处。事发30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

(二)报告内容。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学校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处置要求。

事故发生后,现场的教职员工采取正确方式组织营救和疏散工作,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发生学校主要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到场并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四)处置程序。组织救护——维护现场——协同相关部门查明原因——形成书面报告——进行善后处理。

五、校园安全工作组织和职责

(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及分工

组长: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分管条块的安全。

成员:

学管处主任:负责学生安全工作,对学生活动及住宿安全负总责;

教务处主任:负责教学安全工作,对教学活动过程中的安全负总责;

总务处主任:负责校舍及其他硬件设施、消防器材等,对师生的后勤安全工作负总责任;

办公室主任:负责安全信息上报、假期值班安排和安全,对教职员工安全工作服总则;

团委书记:负责团委、学生会活动安全,对文体活动安全负总责。

实习处主任:负责实习学生的安全,对实习学生工作及住宿安全负总责;

其他人员的职责:

1)值班人员:负责检查当天的校园安全工作,对学生活动安全、住宿安全、保卫安全、安全隐患等及时上报;

2)班主任:对所管理班级安全工作负总责;

3)教师:负责学生课堂教学、活动的人身安全;

4)宿管老师:负责住宿学生在宿舍楼的活动、生活及人身财产安全。

(二)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定期召集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工作重要事项;

2.一旦发生校园安全事故,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正确处理突发事件;

3.负责指导、协调学校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项;

4.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组长为学管处主任。

(三)安全工作指挥体系:

1.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由校长负总责,各处室负责人各负其责,协调统一行动;

2.非正常工作日突发事件的指挥:非正常工作日实行二级值班制度,即带班领导和值班老师负责报告和先期干预处理。

3.应急指挥机构

1)应急工作指挥办公室:

主任:校长

副主任:分管副校长

成员:办公室主任、学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

工作职责:承担应急事件的指挥,传达上级指示,协调各处室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向外界发布准确信息,做好对外新闻联络和网络控制,及时收集事态发展的信息和取证材料等。

2)现场指挥组

组长:分管副校长

副组长:学管处主任

成员:教务主任、团委书记、学管处副主任、教导员、班主任、校医

工作职责:按照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令,具体实施现场处置工作,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事态发展,包括营救疏散,稳定情绪,维护秩序,直至损坏校园公共财物及其他破坏活动等。

3)全保卫组

组长:学管处主任

副组长:总务处主任

成员:总务处工作人员、校园保安

工作职责:根据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令迅速封锁现场,控制事态发展,及时做好校园重要部门的保卫工作,把好校园出入口,根据事态发展情种情况,负责和派出所等部门联系。

4)后勤保障组

组长:总务主任

副组长:学管处副主任

成员:总务处工作人员、宿舍管理员

根据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指令,组织动员后勤工作人员和宿舍管理员,配合其他小组,做好校园硬件检查、通信、水电、饮食等防护措施,为处理突发事件提供一切物质保障。

4.应急处置工作措施

1)校园突发安全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做好师生的疏散和营救工作,控制事态发展;

3)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30分钟内)说明情况,请求上级帮助指导;

4)召开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处理方案;

5)与属地公安部门联系,请求配合做好秩序的稳定;

6)确定专人组织调查,保护现场,保留第一手资料,并写出情况报告;

7)召开教师、学生、家长会,通报情况,稳定情绪,稳定校园秩序;

8)全体教职员工必须坚守岗位,未经允许,不得发布误导信息,共同做好维稳工作;

9)正确面对媒体采访,有专人负责接待,提供新闻通稿,未经允许,师生不得擅自接受采访。

六、校园突发事件种类及责任部门

学校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八大类。

(一)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集体罢餐、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因招生政策、学区调整、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故,春游、秋游等课外集体活动事故,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校车及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等。(责任部门:学管处、办公室、教务处、总务处、团委、实习处)

(二)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校园水面、冰面溺水事故,触电亡人事件、煤气中毒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锅炉、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堂安全事故,化危品泄漏、爆燃和特种设备事故,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责任部门:总务处)

(三)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责任部门:学管处、总务处)

(四)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责任部门:总务处)

(五)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责任部门:办公室)

(六)教育招生咨询及考试类突发事件。包括:由教育系统组织的青岛市以上教育统一考试中,如中考、高考、研究生入学考试、成人高考、自学考试等,在命题管理、试卷印刷、运送、保管等环节出现的泄密事件;在考试实施等环节发生的大规模舞弊及其他突发安全事件等。(责任部门:教务处)

(七)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的突发事件。主要指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来青岛教育机构学习、工作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安案件等。(责任部门:办公室)

(八)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责任部门)。

七、安全事故责任追究

1.各部门及教师,若不履行相应的安全职责;违反有关规定要求,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将追究相关当事人的责任。

2.因管理不善,措施不力而发生安全事故的,根据情节轻重,学校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由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理。凡因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学校及以上行政、纪律处分的人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3.发生事故构成犯罪的,提请行政监察机关按政纪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情节恶劣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学生集体活动安全应急预案

一、凡组织20人以上活动的班级要向分管校长报《安全预案》,未经审批的活动不准进行,谁违章组织活动谁负全责。

二、《安全预案》包括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目的、人数、组织者、安全措施、疏散方案等。

三、活动组织者要对活动的安全工作全权负责。

四、活动组织者要向参加活动的师生,讲明具体安全措施及疏散方案,把安全教育放在首位。

五、体育活动前,由体育教师讲清运动前的注意事项,大型体育活动前,要使参加活动的师生,进行好安全教育。

六、凡大型活动应安排医务人员到场,以便紧急救护,并要求班主任跟班,维持活动秩序。

七、凡全校性活动,申报的《安全预案》要经校长审批。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程序

    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依据教育部2002年9月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程序:

1.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当事教师应立即通知班主任和校医(当事老师将学生送卫生室),拨打120急救电话,同时及时告知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学校分管领导;有条件的,应当采取紧急救援等方式救助。

2.发生学生伤害事故,情形严重的,学校应当及时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属于重大伤亡事故的,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3.学校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应学校要求或者认为必要,可以指导、协助学校进行事故的处理工作,尽快恢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4.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双方自愿,可以书面请求主管教育部门进行调解。未成年学生的监护人也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诉讼。

5.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收到学生家长调解申请,认为必要的,可以指定专门人员进行调解,并应当在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完成调解。

6.经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调解,双方就事故处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在调解人员的见证下签订调解协议,结束调解;在调解期限内,双方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或者调解过程中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的,应当终止调解,并书面通知当事人。

7.对经调解达成的协议,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或者反悔的,双方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事故处理结束,学校将事故处理结果书面报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体育教学、活动安全防护措施及应急预案

1、体育课教学必须做到安全第一,严格执行教学常规教师备课中要有安全注意事项。上课前要对学生讲明安全注意点,进行安全教育。

    2、上课前,认真对本课使用的体育器材及场地进行检查,消除隐患。

    3、学生上体育课必须穿运动服或轻便服装;运动鞋或旅游鞋(软底),不许带有碍锻炼的物品。学生练习前,必须认真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活动,危险动作要做好保护措施,教会学生自我保护方法。 

    4、课中提出安全要求,讲清楚动作要领,保护方法,各负其责,采取预防措施。单、双杠,支撑跳跃,技巧等教学时,必须有人保护、帮助(方法要正确、安全、有效),投掷教学时必须在教师组织下进行。学生应到教师指定地点进行练习。

    5、学生课外活动,由班主任组织管理,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活动。

    6、运动队训练必须由体育教师指导下进行铅球标枪等器材一律不出借。

7、定期(每周一第一节)对体育器材及场地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场地、器材合理使用,消灭事故隐患课前应检查场地,器材要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投掷场地有明显标志;体操器械要安全;跳高垫子和沙坑的沙质等要符合要求,跑道要平整、干净)。

8、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如发生突发事件,任课教师必须向有关人员如实汇报情况(校长、体育组长、班主任、学生家长),以便共同配合,积极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好事后工作。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分管条块的安全。

成员:

学管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实习处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信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办公室牵头(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抢险救灾

(二)灭火组:总务处牵头(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医务室和实习处牵头(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学管处和教务处牵头、各班班主任、各位教研组长(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图书室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多媒体和计算机室由网络中心负责消防安全。

三、灭火工作程序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 师生疏散及逃生工作程序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学生宿舍楼安全应急预案

一、 学生宿舍楼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责任人要组织紧急疏散扑救工作

2.责任人要做维持秩序工作

3.责任人要熟悉疏散路线,器材位置

4.责任人要将疏散路线告诉每一位学生。

5.责任人要遇事镇定,指挥有方。

6.责任人要带领成员相互帮助,相互支持

7.责任人要熟悉防火设备和安全通道的位置

8.责任人要熟练地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9.责任人要掌握校内人员的结构

10.责任人要及时发现和排除校内的安全隐患。

11.责任人要将隐患、问题和困难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 紧急疏散责任人到岗时间

人员

遇到紧急情况后的到岗时间

值班人员

1、 三分钟内到达出现楼层

本门负责人

2、 五分钟内到达出现楼层

学校负责人

3、 十分钟内到达出现楼层

 

 

 

 

 

 

附件: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实习学生意外事故应急预案

一、总则

按照学校实习教学安排,每年有实习学生300余名,实习班主任和实习管理人员10余人,做好师生的实习安全教育及实习安全防范工作是学校的一件重要工作,本着“预防为主,有备无患”的原则,特制定此预案。
    二、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实习就业处主任   实习单位领导   

成员:各位实习管理老师

三、指挥地点:
    实习就业处办公室
    四、假设 当校内发生人员意外伤害事故等事件。
    五、处理程序
   1.分工及职责:
  1)总指挥:分管校长  

职责:负责各组的协调指挥,根据发生的情况及时作出正确的判断,下达行动的指令。
  2)现场处理小组:

组长:实习就业处主任  

组员:实习管理老师  实习单位领导

职责:基本控制现场秩序,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及时处理能当场处理的一些事件,及时与总指挥进行联络,取得指示。
  3)谈判处理小组:

组长:实习就业处主任  

组员:实习管理老师  

职责:发生事件之后,与事件的有关人员进行谈判,把事件的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 处理好善后事件,及时与总指挥进行联络,取得指示。
  4)联络报告小组:

组长:实习就业处主任

组员:实习管理老师  

职责:事件发生后,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及新闻单位取得联系,如实报告发生的情况,争取支持,及时与总指挥进行联络,取得指示。
  5)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组员: 相关实习管理老师  

职责:协调与保障各小组人员的用车、用膳问题,保证救援物资及人员的及时到位,及时与总指挥进行联络,取得指示。
    2.进程及办法
  1)事件发生在白天:由实习就业处主任根据分工表打电话召集各小组快速运行,指挥员坐在值班室,随时用电话与各小组进行联络、指挥。
  2)事件发生在晚上:值班员到现场处理,根据分工表打电话召集各小组快速运行,指挥员坐在值班室,随时用电话与各小组进行联络、指挥。

3. 一旦发生事故学校要在一小时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附:实习学生意外伤害登记表: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实习学生意外伤害登记表

 

 

 

班主任

 

    

     

 

 

 

监护人姓名

 

联系电话

 

      

                       号楼    单元     

实习单位

 

单位负责人

 

 

 

 

处理意见

 

备注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预防传染病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突发传染病事件的能力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稳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增强全校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周围公共卫生水平加强预防接种、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做好因病缺课登记及追踪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成立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实行一把手总负责 逐级落实责任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

三、组织管理

(一)应急传染病流行小组成员及职责

    1.组长负责学校传染病流行应急小组的全面指挥,出现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学校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向上级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2.分管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卫生安全工作。

    3.督促班主任做好晨检,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传染病防治宣传工作,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检查制度。

    4.班主任及任课教师配合校医做好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及传染病防治宣传。

    5.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应严格按程序逐级报告,确保信息畅通。进入应急状态后,全面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由校长亲自指挥。

(二)应急程序

    1.一般突发事件

    ① 各班启动报告和零报告制度。

    ① 学校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各部门落实各项防治措施。

    ②学校内如尚无疫情发生,听从上级行政部门及卫生部门的管理。

    ③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食堂应加强消毒。

    ④总务处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2.重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重大突发事件的疫情,除对接触者实时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 教导处负责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增强师生自我保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②  全体师生每日定时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③ 对重大传染病的密切接触者,学校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隔离、医学观察和消毒等工作。

    ④ 总务处加大进出校门的管理力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3.特大突发事件

    所在地区发生属于特大突发事件的疫情,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① 班主任对缺课原因,及时上报。

    ② 学校避免人群的聚集和流动。

    ③  教室、活动室、食堂、图书堂、厕所等场地使用期间每日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4.校内疫情

    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应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启动传染病流行应急预案:

    ①班主任、要立即把事件通知学校的传染病流行应急总指挥。

    ②校长及主管校长要立即赶到现场,统一指挥,并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等;并做好预情的续报工作,在传染病流行事件得到控制后,要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和处理结果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③传染病流行时加强对发热症状的同学及时处理,及时联系学生家长,安抚他们的情绪,取得家长的合作。

    ④总务处负责安排卫生消毒相关事宜及后勤保障。

⑤教导处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⑥学校领导和教师(非密切接触者)要坚守岗位,加强与学生和家长的联系。

 ⑦突发传染病流行得到控制后,争取在最短时间内恢复正常教学秩序。

    ⑧对传染病流行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进行整改,防止事件再发生。

⑨凡是瞒报、缓报,一经发现,就要做相应的处理;事情处理结束了,还要对学生进行相关的预防教育。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岛市处置公共场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1520号)、《青岛市教育局(市委高校工委)关于重新调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领导责任体系的通知》(青教通字〔2017〕60号)、《青岛市教育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修订)》精神,为构建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预防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长效机制,积极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美丽青岛”“和谐校园”建设为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我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应急机制,最大程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预防为主、依法处置”的原则;

(二)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三)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原则;

(四)坚持“管行业(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

三、校园管理机制

6. 台东校区和洛阳路校区实行属地化管理。校区分管校长为本校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第一责任人。

7. 学管处、教务处、招生实习处、总务处、办公室负责人为各类相应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

四、应急处置

(一)事件报告

发生各种突发事件后,突发事件发生后,当事教师应第一时间通知相关责任处室。各责任处室负责人应立即核实情况,并在第一时间告知校区分管校长和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准备相关事件的书面报告。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30分钟内先电话后书面向市教育安保处、局办公室、职教处报告(电话报告基本情况,书面报告详细情况。书面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个小时)。涉及食品安全、传染病、恐怖暴力等突发事件,根据市教育局指示向区(市)食药、疾控、公安、城管等政府职能部门报告。

各相关负责人要在整个事件处置过程中要随时保持通讯联系,做好全程跟踪续报工作,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尽快提供书面终报。

(二)报告内容

1.突发事件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的基本情况;

2.事件起因、背景、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评估;

3.学校及有关部门已采取的措施;校(园)内外公众及媒体等方面的反应;

4.事态发展状态、处置过程和结果;需要报送的其他事项。

(三)处置原则

1.按岗位分工、协同处置原则。台东校区、洛阳路校区实行分校区管理,相应对口部门在本校区师生情绪稳定的情况下,积极到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2.首遇原则。首遇处室先处置,并同时告知相应处室,相应处室负责人到场后,交接情况,协同处理。

3.依次补位原则。各小组出现组长人员空缺时,由副组长、组员依次替补,指挥负责本组事务,待组长到位后,交接情况,并协助处置。班主任临时不在岗时,由当堂任课教师替补。

(四)处置程序

1.校区分管校长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立即报告学校主要领导,并将主要领导指示要求传达给相关责任处室,根据事件处置需要调度相关资源。

2.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学校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进行联合研判,按照事件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按照市教育局指示要求迅速开展工作。同时,与事发在场教师、责任处室保持联系,进一步核实情况,并将处置情况进行跟踪报告。

3.视情况需要电话或书面上报的,上报内容、材料经分管领导把关,报主要领导批示后上报。

4.学管处、教务处、实习处、总务处分别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涉及师生人身安全信息的收集和事件处置工作。各处室应及时纳入全年统计。办公室负责全部信息的汇总统计,是全校师生伤残、死亡信息数据的最终口径。

(五)处置要求

1.校区分管校长应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到场,核实情况后,报学校主要领导,并按照规定启动应急预案,开展应急初步处置工作,及时控制态势发展,做好善后和舆情处理工作,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调查事故原因,追究责任人责任。

2.发生涉外等政治敏锐性强的事件,应及时报请市教育局处置意见。

(六)处置责任

1.学校主要领导:负责统一决策、组织、指挥学校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工作下达应急处置工作任务指导各分管领导做好突发应急事件的应对和处置工作。

2.校区分管领导:负责协助主要领导做好决策、组织、指挥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分管领域内发生的各类突发事件;负责向相应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展情况协调、配合相应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各处室:负责本处室分管领域内的各类突发事件的预防、应对和处置;协助做好事故应急处置、原因调查、善后安抚等工作;指导分管领域内各类安全教育,预防措施等,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工作。

五、任务分工

1.学管处、团委

社会治安、校园暴力、校车及交通安全事故、学生集体活动、公共卫生、在宿舍校园及周边发生的涉及学生和家长的应急事件由学管处、团委处置;

2.教务处

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考试及在教室、实训室、校外教学实践场所内发生的应急事件由教务处处置;

8. 招生实习处

宣传、招生咨询、学生实习发生的应急事件由招生实习处处置;

9. 总务处

自然灾害类、学校火灾事故、食堂、建筑及由各类教育教学设施设备造成的应急事件由总务处处置。

10. 办公室

涉外、上访、网络舆情及由在职及离退休教师人员所造成的应急事件由办公室处置。

6.其他以上未涉及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学校主要领导批示办理。

 

1:校园突发事件种类

学校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或危及教育教学秩序的紧急事件。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八大类。

(一)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内外涉及师生的各种非法集会、游行、静坐、示威、请愿;学生罢课、教师罢教、集体罢餐、聚众闹事、打架斗殴、拥挤踩踏等群体性事件;大规模群体性上访或越级上访;各种非法传教活动、政治性活动;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师生非正常死亡、失踪等可能会引发影响校园和社会稳定的事件;因招生政策、学区调整、学校撤并倒闭、不规范办学等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学校楼堂馆舍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实习实训意外伤亡事故,春游、秋游等课外集体活动事故,体育课、艺术展演、军训、运动会意外伤害以及大型群体活动公共安全事故、校车及校园重大安全交通事故等。

(二)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的突发事件。主要指外籍人员或境外人员在青岛教育机构学习、工作遇到的由人为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死亡事件以及涉及其本人的政治、刑事、民事、治安案件等。

(三)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包括:校园建筑物倒塌、建筑部件脱落事故,重大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事故,触电亡人事件、煤气中毒事故,造成重大影响和损失的后勤供水、电、气、热、油等事故,食堂安全事故,实验室化危品泄漏、爆燃事故,影响学校安全和稳定的其他突发灾难事故等。

(四)校园网络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包括:利用校园网络发送有害信息,进行反动、色情、迷信等宣传活动;窃取国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保密信息,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事件;各种破坏校园网络安全运行的事件。

(五)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包括:发生在学校的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因预防接种或预防性服药造成学校人员急性中毒事件;学校所在区域发生的、可能对学校师生健康造成危害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非典、禽流感、手足口病等严重影响公众安全的公共卫生事件。

(六)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包括:气象、海洋、洪水、地质、森林、地震灾害以及诱发的各种次生灾害。

(七)教育招生咨询及考试类突发事件。职责范围内教育招生咨询及考试类突发事件。

(八)影响学校安全与稳定的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防食物中毒预案

学校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成立饮食卫生管理小组,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预防食物中毒,特制预案如下:

1.做好饮食、饮水工作人员培训,坚持定时查体制度,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2.严把采购关,坚决使用“放心肉”“放心油”,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按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不买有毒有害、腐败变质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者提供的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严把食品加工关,食品加工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其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饭菜加工完必须留样,以备检验。

4.把好销售关,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5、教育学生外出就餐一定找干净卫生的饭店,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

一旦出现因饮食后引起的腹痛、恶心、呕吐及中毒症状,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在一小时内上报学校领导及教育局体卫艺处(82717271、82751006),将留样食品送市疾控中心化验(并报告市疾控中心卫生科85650274),同时,对其他一起用餐人员注意观察,如有不适,立即就医。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防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条例》、上级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应急机构组成

1.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分管条块的安全,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

成员:

学管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实习处主任

   2.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挥全校防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增强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储、落实饮食饮水、消防器材的配备,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

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以学生安全为重点,开展抢险工作,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稳定。

三、临时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室内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保证防震减灾工作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各种情况,全力维护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四、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市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学校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学校,各负责人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学校集结待命。

2.各负责人在校长室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校抢险救灾。

1迅速发出紧急警报,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2迅速关闭、切断输电,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他灾害

3迅速开展以抢救学生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到附近救护站抢救。

4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3.积极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4.迅速了解和掌握本单位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

五、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根据上级的命令、指示,通过电话,口授,会议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各处室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3.一旦发生事故学校要在30分钟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防汛应急预案

为了切实做好防汛工作,确保我校全体师生安全防汛和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防汛工作预案: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分管条块的安全,为学校安全工作第二责任人。

成员:

学管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实习处主任

  领导小组的职责:
    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做好校舍的安全检查工作以及周边地质滑坡进行排查,积极与周边单位联系协调安排好本校防汛抢险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对师生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的宣传教育,坚持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做好防汛工作,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洪,确保学校财产等不受损失,师生无伤亡。
     二、成立防汛抢险队
    队   长:分管副校长

  组   员:总务处主任、教务处主任、学管处主任、团委书记、办公室主任

三、报警程序

学校值班室 →学校校长 →学校抗洪领导小组 →报告上级部门
四、防汛抗台工作安排及措施

1.成立本校的防汛领导小组和抢险队,具体负责本校的防汛工作,确保师生安全度汛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
    2.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增强全体师生的防汛意识,确保师生无伤亡,校舍无塌方。
    3. 防汛期间坚持24小时值班。实行领导班子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能离岗、脱岗、代岗,如遇大雨,主要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老师必须到岗。
    4.总务处要将所有房屋等进行严格细致检查,不留死角,发现问题及时与学校联系。各班要做好排查工作,班主任应及时了解学生家庭居住条件尤其是住在偏远地带的学生家庭情况,与家长保持联系,增强防灾意识。
    5. 防汛抢险队成员要做到手机不关机,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联系,每当遇到特大暴雨,都应注意观察校园及周边的水位上涨情况。
    6.做好避险看护工作,尤其是路远的学生。汛期期间,视情况可提前放学,遇险情学生在没家长接送和老师看护下,不能单独离校,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无人员伤亡。
    ⒎及时掌握险情,一旦学校发生洪涝灾害,全体抢险队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听从校长的指挥,奋力抢搬学校的教学物质。
    五、注意事项
    1.抗洪的首要的任务是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救灾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一般不组织学生参加救灾。

3.一旦发生事故学校要在30分钟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安全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学校恐怖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安全、有序。保障全校师生员工健康地学习、工作、生活,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工作组织机构

1.领导机构

组长:孙刚  王永峰

副组长:   琳(台东校区) 程璐(洛阳路校区)

组员:

王吉善、蔡海涛、张琪、赵帅、孟钰婷、代卢喜(洛阳路校区)

王琳、付珍、李淑婷、王德辉、曹得雨、王晓慧、李兆顺(台东校区)

2.工作机构

洛阳路校区队长:程凯

副队长:孙国刚

队员:邵先勇、贾宗晓、梁起文、王鸿顺、葛满顺

台东校区队长:薛龙

副队长:宋洪钢

队员:段永斌、孙德祖、孙廷敏、谢胜波、王学智

二、重大突发事件

(一)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预案

1、防范预案

(1) 加强文明礼貌教育,杜绝师生在外滋事。

(2) 加强门卫保安工作,外来未经允许人员,学校门卫(保安人员)不得放行。

2、应急预案

(1) 学校外来的未经允许强行闯入校园者,学校门卫(保安人员)应及时将闯入者驱逐出学校,并由门卫(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 学校内发现不良分子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应先制止、制服,同时及时报 110、 120请求援助。

(3) 对受伤师生及时救治。

(4) 分析事故原因,及时处理上报。

(二) 其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1) 如发生师生身体受到意外伤害时,应及时送伤害者到医院诊治。

(2) 及时向街道、学校、家庭、教育局和有关部门报告。

(3) 注意事故现场保护,调查事故发生的原因,并做好有关材料。

(4) 妥善处理事故

1、 报警程序:

(1) 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

(2) 教育局

(3) 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告 110 。

2、 处置措施:

1)接报后,校长、值班教师和有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组织人员按照程序打电话向领导报告。

3)组织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到场领导汇报。

4)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当地卫生所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5)如是斗殴事件, 除迅速控制局面、 平息事态外, 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带离现 场,其余人员驱散。

6)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7)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且较为严重的,须立即拨打公安“110” 。

3、注意事项。

(1) 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果断采取措施。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3)严格控制社会闲杂人员和家长进入校园。

4、疏散人员。

(1) 当事人所在的教室、办公室及公共场所应在统一安排下有组织地疏散到安全地带, 其余各室关闭门窗,避免更大的伤亡事故。

2)确保教师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师生,特别是学生的人身安全。

(三) 被盗案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学校负责人,教育局、学校值日教师,公安干警。

2、报警程序:

1)发现案件时应及时向所在学校负责人报告。

2)向学校、教育局领导汇报。

3)经校领导同意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学校领导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向有关领导报告。

2)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3)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4)积极协助公安人员勘查现场,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4、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提供条件。

3)各级领导要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四)食物中毒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学校值班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 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 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 要注意维护秩序,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疏导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 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 未经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预防自杀、他杀应急预案

为了预防学生因各种原因造成自杀、他杀事件的发生,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及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特制定本预案。

一、危机管理不但要在危机出现之时或危机发生之后及时干预,而且要重视和强调通过某种预防危机和处理危机的体系,实施预防策略。学校应具有敏感性,重点监测对象是出现危机事件或危机苗头的学生个体。对在日常生活中出现重大心理危机事件(如失去亲人)的学生、出现抑郁症,人格障碍,强迫症,精神分裂等而产生自杀、他杀、破坏行为的学生等等。要指定专人负责做好上述学生心理档案建立和跟踪处理工作。     

二、如遇突然死亡事故,应按如下程序处理:

(一)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a遇有突然死亡事故,自杀或他杀时,首先要保护好现场,而后报告办公室负责人,并将情况向校长汇报,及时向公安机关、医疗急救中心报告。
  b对因突发疾病死亡人员,先检查确认病人是否死亡,如未死亡应立即采取抢救措施,同时通知就近医院或急救中心到现场进行抢救。
  c对自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劝阻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待公安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寻找死者有无遗言等证据材料。
  d对他杀人员,首先保护好现场,设立警戒线劝阻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并坚决对现场人员进行控制不得离开,观察周围有无可疑人,待公安人员到达后,汇报有关线索和情况,协助破案。
  (二)做好善后工作

做好善后工作:当公安人员查清死者的死亡原因后,配合公安人员做好善后工作;办公室及现场处理负责人须待公安人员取证、拍照完毕后,征得公安人员同意后清理现场。

(三)一旦发生事故学校要在30分钟内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防踩踏事件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挤压等不安全事故发生。

2.上下楼梯的教师要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给予处分,防止挤压现象发生。

3.上课期间,教学楼所有疏散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拥挤踩踏等火灾问题。便于及时有效地疏散。

4.发生踩踏安全事故时,所在教师要及时组织疏导,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5.一旦发生踩踏事故,所在教室要马上向校领导报告。

6.教师有责任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定,特别是上下楼道应该关注的问题要经常讲,已引起同学的高度 重视。

7.上课期间一旦发生火情,所有老师都有责任向校领导报告,负责组织好本班学生,做好疏散工作,还要马上组织人力抢救,但不能要求学生走进危险地方,要及时切断电源和火源,防止火灾进一步扩散,要及时报警。同时组织学生疏散,防止损失扩大。

8.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

9.在学校要正确使用消防设备,及时扑灭火灾。

10.要依法履行安全职责,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有关部门认定,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负责人进行教育或者其他处罚。因失职或者管理失控发生坏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和公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应急预案

    一、加强治安保卫工作

1.学校定期召开学生、职工大会,对安全提出要求,邀请公安部门法制课,增强师生的法律意识。

2.经常对学生宿舍检查,发现棍棒、刀具等当场没收,并查明原因,严肃处理。

3.发挥班主任、管理员、学生干部的作用,深入细致地开展学生工作,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及时处理。

4.学校大门实行封闭式管理,师生凭借小卡出入校门。严格执行来访登记制度,防止坏人进入校园滋事。

二、发生治安问题时的预案

1.发生斗殴事件后,班主任、教师、学生干部和校警要立即制止,并报告学校值班领导和政教处,学生值班领导和学管处要迅速到达现场并及时通知家长,无法制止的,学校值班领导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学生到医院或拨打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教育局和公安机关。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1.各班主任要经常在班内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醒学生进出校园和经过马路要注意交通安全,特别是对走读生经过马路要经常提醒,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

2.脚趾圆拱如学生在校外马路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拨打电话110报警,对发生伤害的学生进行紧急处置,对肇事车辆进行记录,第一时间打电话政教处和120医院,派车将受伤学生送往最近医院救治,还要报告给学校领导、班主任、家长。

3.学生一旦在马路上发生交通安全事故时,学校脚趾圆拱都要负责保护好现场,电话报警,通知交通警察到现场勘查。

4.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现场的脚趾圆拱要对学生做好疏散工作,保证交通的畅通与安全。

5.学校门卫要对学生进出校门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对违反交通安全柜规定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对不听从教育的学生及时报告给相关的年级主任和班主任进行处理。

6.学校门卫要在学生放学和上学时间维持学生进出校门程序,摆上警示牌,学生骑自行车进出校门要下车。

7.在出现紧急情况的时候,在场的教师和领导要注意按照应急疏散指示、标志和图示进行合理正确疏散学生。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预防水污染事件发生的应急预案

为深入加强学校饮水卫生安全工作,不断提升学校公共卫生工作的水平,进一步保障广大师生员工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学校应对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学校饮用水卫生管理要求》的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制定本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应急工作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预防与控制我校饮水污染突发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组织机构
建立和健全学校突发饮水污染事件的处理组织机构,以便发生饮水污染事件后能快速及时地处理。学校成立传染病流行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校长

副组长:总务主任

成员:总务处负责用水工作人员、医务室、各班班主任。

2.组长主要职责:负责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时,及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对事故应急处理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部署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学校与各级部门及学校内部之间职责范围内的工作。

3.组员主要职责:主要接受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负责组织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的具体调查、处理、救援及上报工作,积极配合各个相关部门对学校生活饮用水污染事故开展的各项调查、处理、救援等工作。

三、饮用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

1.饮用水污染事故发生后,学校水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紧急组织有关工作小组和人员,立即赶赴现场,配合当地卫生行政部门迅速开展现场调查,查找污染原因及污染物,了解污染物的种类、性状、毒性及污染程度,掌握供水范围及接触人群身体健康危害程度等,分析污染的扩散趋势,并据此提出科学、行之有效的紧急控制消除污染措施。

2.积极配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制定水质监测方案,科学采集水样和检测,快速找出主要污染物,并进行动态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污染程度、污染趋势、水质动态变化规律,为进一步确定污染物、污染治理、恢复供水提供科学依据。

3.发生饮用水污染事故后,应依法立即、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水污染事故状况,配合卫生监督部门开展有关调查、配合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开展水质监测,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拒绝;在卫生监督部门的指导下,制定限期治理方案,针对水污染环节和污染原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控制事态进一步的蔓延和扩大,严防水污染事故再次发生。

4.当饮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后,在恢复供水前,必须重新进行水质检测,达到国家卫生标准后方可供水。

四、突发事件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学校应经常对食堂、教学环境与饮用水卫生进行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增加学校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学校卫生规范化管理。加强学校生活饮用水的管理,防止因水污染造成疾病传播。

4.加强饮用水卫生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疫抗病能力。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饮用水污染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饮用水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

学校成立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学校卫生室,具体负责突发饮用水污染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

学校按《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要求配齐卫生人员。卫生人员应具备高度的工作责任感,定期接受卫生部门组织的突发饮用水污染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力和物资保障

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饮用水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资储备。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防止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安全整治工作,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促进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校园欺凌事件的发生,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校园欺凌事件的危害,依照上级有关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从我校实际出发,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整治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16〕22号)精神和上级有关指示,认真落实贯彻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开展“反校园欺凌”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反欺凌法治知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反欺凌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对校园欺凌危害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反校园欺凌”意识,构建平安友善,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职责

(一)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校长

副组长:党支部书记、分管德育副校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员:学管处正副主任、实习处正副主任、总务处主任、团委书记、办公室正副主任、教务处正副主任

(二)分工与职责

1、现场防护组

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

组员:学管处正副主任、教务处正副主任、教导员

主要职责:负责指挥和组织校园欺凌事件的处置工作,对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作出重大决策,督促各相关应急处置小组按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开展工作。

2、疏散引导组:

组长:团委书记

组员:实习处正副主任、教务员、班主任

主要职责:负责疏散师生,维护秩序,保持现场,协调有关单位(如公安、派出所、医院等部门)负责维稳和救助。

3、现场救护组:

组长:总务处主任

组员:校医、总务处工作人员、司机

负责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与“120”联系送往医院治疗。做好对受伤学生家长及家属的安抚、慰问和群众思想工作,妥善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各种不安全、不稳定因素。

4、通讯联络组

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副主任、文书、财会人员

负责对内对外的通讯联系、报告;收集信息,起草事件报告;做好新闻单位的接待、采访工作。

负责处置安全事件过程中的车辆、接待、物质保障等工作。

三、预防措施

1、加强对师生法制和安全教育,增强师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2、严格执行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控外来人员进入学校。

3、学校安装好室内外监控录像装置,及时掌握和保存校内外动态。

4、加强对在校患有精神病史人的监控,加强对患有精神病史人的关心,并劝其在家休养治疗,经济待遇上给予照顾帮助。

5、对可能引起矛盾激化事件的当事人要逐一排摸登记,耐心接待,尽力做好化解工作。

6、成立值日教师工作队伍,加强校园值班巡逻,落实值日领导、值日教师管理责任制。

7、建立防范校园欺凌事件应急处置机构,做到各尽其责,协调合力。

四、校园欺凌事件处理程序及措施:

1.发现校园欺凌者的应急措施。  ①如果是教师发现欺凌者正要对学生施暴,此教师应立即上前阻止,并与之周旋,然后巧妙派人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②如果是学生发现了欺凌者正对其他学生施暴,此学生应立即报告与他最近的教师、保安,然后再报告安全领导小组成员。 

2.(情况危急且不受控制的情况下)组长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现场,同时拨打“110”,通知警察(迅速前往现场阻止),与此同时,安全组长一面迅速召集最近的教师(最好是男教师)赶赴现场,阻止欺凌者施暴,一面通知现场安全组组长前往现场。

3.各应急组现场救护

现场防护组:组长接到发生校园暴力消息后,应立即组织本组人员(不必等待人员来齐后)前往现场防止暴力,本着保护学生安全的原则,力求不受任何伤害,但当施暴者强行施暴时,本组人员可实行正当防卫。

疏散引导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赶赴现场,当防护组与欺凌者周旋时,本小组在可能的情况下,迅速掩护与欺凌者相近,易受伤害的学生撤离,并实施保护行为,防止欺凌者对更多学生造成伤害。

通讯联络组:本小组在组长带领下,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到达现场。①公安局或派出所“110”②学校应急组各组组长③向上级(教育局)报告情况,保持通讯联络畅通。

现场救护组:本小组人员在组长带领下,接到事故发生的消息后,应立即携带药品到事发现场了解伤员情况,对轻伤员进行简单救治,对重伤员应立即拨打“120”紧急救护,送往医院。

4.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后,学校必须及时、准确、全面地了解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概况,以及处理进度,并迅速配合公安部门调查事件发生的原因,做好有关材料的收集,视情况通知受伤者和责任人的家长或家属。

事件情况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接受随意传播小道消息,以免失实。

五、事件调查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件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件原因,整理事件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善后处理

1.做好受伤学生和受惊吓学生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受伤害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做好受伤害学生家长的安抚解释工作。对相关责任人要通知家长到校配合处置工作,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事件的善后抚恤及处理工作,依法处理、协调赔偿,如属于责任事故,追究责任,并进行相应处罚,对受伤学生的赔偿要依据《民法通则》《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执行,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责任追究

1.根据事实,分清责任,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对责任人追究民事责任。有关责任人的行为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事件的调查处理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依法处置的原则,任何人不得干涉事件的调查处理。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处理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消防安全应急预案

为确保全体在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防范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力保消防安全事故发生时损失减少,危害降低,能快速、高效、合理有序地处置消防事故,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与会议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消防环境建设与准备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 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织机构

组长:校长,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

副组长:分管德育副校长,负责分管条块的安全。

成员:

学管处主任、教务处主任、总务处主任、办公室主任、团委书记、实习处主任

二、消防安全工作成员的责任分工

组长负责定时召开消防安全工作领导组会议,传达上级相关文件与会议精神,部署、检查落实消防安全事宜。

副组长负责各具体负责组织对紧急预案的落实情况,未雨绸缪,做好准备,保证完成校领导部署的各项任务。

领导组各组员具体负责火险发生时全校各年级、各部门突发事件的处理、报告、监控与协调,保证领导小组紧急指令的畅通和顺利落实;做好宣传、教育、检查等工作,努力将火灾事故减小到最低限度。

消防安全领导组织机构下设通讯组、灭火组、抢救组、紧急疏散组,分别具体负责通信联络、组织救火、抢救伤员、疏散师生等工作。

(一)通讯组:办公室牵头(火险发生时,负责立即电话报告校消防安全工作组和上级相关部门,以快速得到指示,视火情拨打119,广播告知全体学生,抢险救灾

(二)灭火组:总务处牵头(负责消防设施完善和消防用具准备,负责检查全校各办公室、教室、宿舍、图书馆和计算机房等地的用电、用火安全;火险发生,立即参加救火救灾工作)

(三)抢救组:医务室和实习处牵头(负责做好及时送往医院的准备工作,负责火险发生时受伤师生及救火人员伤痛的紧急处理和救护)

(四)紧急疏散组:学管处和教务处牵头、各班班主任、各位教研组长(负责制定紧急疏散方案,明确各班逃生途径与办法指导,负责所在年级组、所管班级学生紧急疏散中的安全);图书室负责图书馆各处的消防安全与紧急情况下的学生疏散与逃生)。多媒体和计算机室由网络中心负责消防安全。

三、灭火工作程序

1.发现火情,在场人员要立即引导室内人员进行有序疏散,并迅速利用室内的消防器材控制火情,争取消灭于火灾初级阶段。

 2.如不能及时控制、扑灭火灾,在场人员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如切断电源等),防止火势蔓延。

3.在场人员要以最快的方式向领导组成员汇报,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协力救火。

4.领导组成员接到报告后,要立即到达火情现场,并视火情拨打“119”报警求救。

  四、 师生疏散及逃生工作程序

  1.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管理人员及各工作人员要立即通知学校领导组领导,尽快增加援助人员,如发生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并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逐个区域通知人员撤离。

 2.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应该正确引导撤离师生奔向疏散通道,并将正确的逃生方法告知负责同志,其余人员按照既定位置,统一使用灭火器灭火,并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3.为更好地应对紧急情况,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必须一切听从现场指挥部的指挥。

4.紧急疏散的负责同志必须接受基本灭火技能培训,正确掌握必要的方法,切实保证逃生师生的安全撤离。特殊位置,如图书馆、计算机中心必须特殊管理与培训。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研学旅行应急安全预案

为了及时有效地处置研学活动中所遇到突发事件,保护所有研学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研学人员的权益不受侵害,确保研学活动顺利开展,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1)事前预防,预警在前。把保障所有研学人员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做好涉旅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服务和调控,最大程度地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

2)协助救援,处置得当。研学突发事件发生后,研学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内,应当迅速向事件发生地应急处置部门110、120、119报警。在开展自救的同时将其他人员财产转移至安全地带(并向公司报告事件发生情况)。

3)快速反应,协调配合。接到突发事件情况报告后,立即启动本单位突发事件处置机制,向当地管理部门、保险公司报告,派出处理小组赴发生地协助当地有关部门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4)客观反映,降低影响。要严格遵守信息报送制度、畅通信息交流渠道,客观反映事件真相,主动担负维护社会稳定责任。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职责

1.组织机构

1)领导小组下设预警工作组、处置保障组、现场工作组和危机公关组。

领导小组成员:组  长:孙刚(校长)

副组长:程璐(分管校长)

组员:王晓慧 代卢喜 孟钰婷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预警工作组成员:王晓慧 宁涛

处置保障组成员: 孟钰婷 张杜娟

现场工作组成员: 代卢喜 于仁贵

2 .工作职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在领导小组组长的全权负责下,组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各类工作组,明确各小组、各部门职责及团队运作每个环节上的具体责任。

预警工作组工作职责:

了解目的地的有关气象、交通、自然灾害、疾病预防等有关可能涉及研学人员人身财产等遭受损失、侵害的信息,进行汇总,并作出时断式分析,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及时发布注意事项和预警信息。

处置保障组工作职责:

根据突发事件处置保障任务需要,启动救助方案,第一时间调动并外派救助,办理保险理赔前各项准备工作,与第一现场的人员保持沟通,及时提供处置经费,并完成旅行社需要承担的保障任务。

现场工作组工作职责:

凡涉及人员财产损失、伤亡等情况,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协助发生地安监、公安等部门处理事故现场、伤者医疗救护、善后处理和保险赔偿等事项,提供有关人员相关信息,为突发事件中本团队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和咨询。

3.预警

1)预警监测

预警工作组时刻关注出行的团队行程地、活动中所有涉及人员安全影响因素,如气象、疾病预防、交通状况等,计调员与出行团队导游(领队)、驾驶员和接待协作单位保持不间断的联系沟通,实时了解各项信息。及时关注国家旅游局、省、市旅游局等官方网站,根据旅游安全提示,及时获取和发布安全预警信息,与领队保持信息通畅及时沟通反馈,做好预警应对工作,如遇重大事件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由领导小组报告当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正确研判,向出行团队发布安全提示或预警信息。

2 )预警响应

进入预警期后,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采取相应的监控防范措施,在公司内部进行预警一级响应,立即公布信息接报和咨询电话;部署处置保障、现场保障等。有关工作组的工作人员坚守岗位,积极履行职责,并将预警响应情况报告省市局行政管理部门。

4 . 应急响应

1)分类响应

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发生的地点、性质、规模和造成或可能造成的影响,布置落实各工作组组成人员、规模,以及现场工作组工作任务。

同时将本次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和工作组开展工作情况向省市行政管理部门报告,以便行政管理部门启动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指导、协调事件的处置。

2)报告

涉旅突发事件发生后,危机公关工作组应当在2小时内向当地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本次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

危机公关工作组、保障工作组、预警工作组根据各自工作分工继续跟进核实、更正和补充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应当及时准确,不得瞒报、迟报、不报,不得阻碍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     

报告主要内容:

1初次报告:

事件发生时间、地点、涉及单位、持续危害程度;

事件简要经过和原因初步分析;

事件处置情况和简要计划;

报告单位、报告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处理过程中的报告:

事故处理的进展情况、勘误和补充;事件原因的分析;

有关方面的反映和要求;其他需要请示或报告的事项。

3总结报告:

有关部门对事件的鉴定结论;

对事件的原因分析和防范建议;

对事故处理工作的总结和评价。

3)分级响应

所有发生的突发事件,涉及人身安全、重大财产损失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都应及时派出工作组赴发生地开展善后处置工作。

4分类响应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1司机、领队立即拨打110、120报警,并组织学生开展自救和救助受伤人员;

2会同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等有关单位严格保护现场;

3协同交警、安监等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妥善安置受影响人员,安抚情绪,控制事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鉴定。

4立即报告发生地和属地旅游管理部门;

5旅行社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做好善后处置工作。要妥善做好人员安置,避免因交通事故堵塞交通线路或引发其他衍生事件。

发生车辆故障后,按下列程序处置:

1司机立即联系车队,就近调配车辆,领队人员应立即联系旅行社负责人做好车辆调动工作,领队负责人做好车上安抚工作,为了保障人员安全,尽量不要让车上人员随意走动,配合领队和司机等待调配车辆到来。

2旅行社在入住酒店安排备用车辆,如现场调配车辆距离事发地较远,旅行社负责人应安排酒店备用车辆立即赶往事发地救援,确保活动的正常进行。

发生人员食物中毒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导游、领队或宾馆饭店立即拨打120将患者送往就近或指定医院就医,并请医生开具诊断证明;

2保护食物中毒样本,配合当地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保险事故鉴定。

3立即向所在地和属地旅游管理部门报告;

4若有旅行社有关人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做好善后处置。要妥善做好人员安置,避免引发其他衍生事件。

恐怖事件以及火灾事故

发生恐怖袭击、火灾事故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领队立即拨打110、119报警,并协助组织疏散或就地保护学生;

2采取措施,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伤亡进—步扩大;

3保护现场,配合公安、消防部门调查恐怖袭击、火灾原因;

4立即报告所在地和属地相关管理部门;

5旅行社有关人员立即赶到现场、协助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疾病:

一、研学人员患一般疾病的处置:

1)劝其及早就医,注意休息。人员患一般疾病时,导游(领队)要劝其尽早去医院看病,并留在酒店休息。如有必要,导游(领队)应陪同患者到医院就医。

2)为研学人员的治疗提供方便。若需要住院治疗,导游(领导)应当尽可能提供协助,并通知家属前来照料。

3)关心患者的病情。如果患病的研学人员留在酒店休息,导游(领队)要前去询问身体情况并安排好用餐,需要时应当通知餐厅为其提供送餐服务。

4)严禁导游(领队)擅自给患者提供药品。

二、研学人员突发重病处置:

1)研学人员在研学过程中突然患病,导游(领队)应采取相应措施,并立即协同患者随行人员送病人去急救中心或医院抢救,或请拨打120急救。

2)若患者病危而亲属不在身边时,导游(领队)应当及时报告旅行社通知患者亲属。患者亲属到来后,导游(领队)应协助其解决生活方面问题。

5  应急保障和演练

应急保障演练工作由企管部组织本社员工学习涉旅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积极开展有关法规和涉旅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培训,增强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行业与社会的防范能力。

6 各类紧急联系方式

匪警 110     火警 119     急救中心 120   

道路交通事故报警 122

水上求救专用电话 12395    森林火警 95119  

红十字会急救台 999

旅游意外险报案电话:95510    旅游责任险报案电话:95511

市旅游质量投诉中心:12301  

山东省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0531-2963423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学校落实一把手责任制,成立饮食卫生管理小组,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严把“病从口入”关,预防食物中毒,特制预案如下:

1.做好饮食、饮水工作人员培训,坚持定时查体制度,必须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才能上岗。

2.严把采购关,坚决使用“放心肉”“放心油”,采购食品及原料必须按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不买有毒有害、腐败变质和无卫生许可证经营者提供的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3.严把食品加工关,食品加工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餐具、炊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其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饭菜加工完必须留样,以备检验。

4.把好销售关,食堂工作人员应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5、教育学生外出就餐一定找干净卫生的饭店,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

一旦出现因饮食后引起的腹痛、恶心、呕吐及中毒症状,立即送往就近医院救治并在一小时内上报学校领导及教育局体卫艺处(82717271、82751006),将留样食品送市疾控中心化验(并报告市疾控中心卫生科85650274),同时,对其他一起用餐人员注意观察,如有不适,立即就医。

1、处置事件的组织学校领导教育局、学校值班教师卫生防疫部门人员。

2、报告程序

1学校领导。

2教育局。

3根据事件需要经领导同意后报告地方防疫部门。

3、处置措施

1发现情况后立即向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汇报。

2以最快速度将中毒人员送往就近医院 无交通工具时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或“110”请求救助。

3封存现有食物,无关人员不允许到操作间或售饭处。

(4) 立即组织骨干教师组成陪护人员队伍由各学校领导安排负责陪护 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准到医疗单位探视以免影响治疗秩序。

5根据领导要求分别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市、区防疫部门报告。

4、注意事项

1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不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

2如有个别家长来校探视由各学校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

3事故发生后 要注意维护秩序,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疏导工作。

(4) 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 必须经过有关领导同意 未经同意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防踩踏应急预案

    为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正常教育教学活动,预防学生楼梯踩踏事故的发生,根据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预防学生楼梯踩踏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学校防止楼梯拥挤踩踏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长:孙刚   副组长:姜琳 程璐

      员:王晓慧 代卢喜 孟钰婷 于仁贵 各班主任

组长工作职责:及时听取事故情况汇报,立即召集领导小组成员研究、制定处置对策,及时向上级报告情况,负责整个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副组长工作职责:在组长的统一部署下,负责指挥有关人员开展事故现场救援,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成员工作职责:

1.负责维护事故现场治安秩序;

2.负责事故现场应急救援工作,及时通知消防、公安、安监、卫生、宣传等部门;

3.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交通保障工作;

4.负责涉案人员监控工作;

5.负责将事故在第一时间呈报上级有关部门;

6.组织参与事故的现场处置和调查工作。

二、防范准备及措施

1.进一步加强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防患意识。

1)结合全国各地发生在学校的楼梯拥挤而产生的伤害事故例子,对学生开展针对性的安全专题教育,使学生养成相互礼让、遵守秩序的良好习惯,养成过楼梯和走廊要轻步慢行、靠右走的良好习惯,增强学生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2)各班级要根据各班的具体情况,利用晨会、班会课等时间对学生进行文明礼仪教育,教育学生上下楼梯靠右行,不拥挤,防止踩踏挤压,掌握在遇到危险情况下能自护自救的基本常识。

2.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坚决遏制事故发生。

1)明确各部门及老师楼道安全防范的职责

总务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对楼道、楼梯设备设施的专项检查,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教务处要从学生实际出发,一是安排作息时间时,课间要留有足够的时间;二是教师上课时,对学生要求上厕所的应予允许;三是专用教室上课的老师应对学生加强安全、纪律、文明礼让的教育。

学管处结合集会对学生加强安全、生命教育,利用广播、板报、网络等宣传媒体向学生明确活动行走的线路及经过的楼道,如:出操、升旗仪式、到专用教室上课、放学、社会实践活动等。向学生强调上下楼梯的速度要适可,前后须保持一定的距离,且须靠右行;对值周、值日老师的工作加强督查落实。

  值日老师按要求准时到岗,认真到位,随时注意学生课间活动的安全。

  学生参加集会、做操及学校组织的集体活动时,必须由班主任或科任教师带队按照规定路线行走;中午、下午放学时必须由最后一节课的老师组织学生排路队出校门。

2)制定学生疏散预案

每位教师对学生上下楼梯故意打闹等不良现象应给予制止,防止拥挤堵塞现象的发生。

    上课期间,教学楼的所有大小门都要打开,一旦发生紧急情况发生拥挤踩踏,便于及时组织疏散。

三、现场处置及救援措施

1)学生在经过楼梯因拥挤而发生踩踏事故时,在场教师要及时切断后面学生的通行、搀扶被压倒的学生。

2)一旦发生踩踏,在场老师要马上报告学校领导,领导接报后,立即组织教师对后面拥挤的学生进行疏散。

3)对受伤学生进行逐个了解情况,一般伤情,学校应立即把受伤的学生送到当地医院检查治疗,有严重受伤者,学校要立即拨打“120”请求救助,将重伤学生送到指定医院救治。

4)学校立即通知受伤学生的监护人,并派专人护送、照顾,直到受伤学生监护人赶到为止。

5)学校要做好其他学生的思想稳定工作,解除他们的恐怖心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事故报告、要求及现场保护

(一)报告程序要求:

1.事故发生后,有关人员拨打“120”急救电话外,必须立即向学校报告,再由学校在第一时间报教育局。

2.学校应在事故发生后的8小时内将应急处理情况书面报告中心校。报告内容包括:              

1) 踩踏事故发生的时间;

2) 学校名称、责任人和联系电话;

3) 目前的紧急处理措施;

4) 报告人和报告时间;

3.任何隐瞒不报、谎报、故意延迟不报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有关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二)事故现场保护

    事故发生时,在组织抢救工作的同时,要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预案演练

本预案发布后校领导小组要对相关人员进行预案解读培训每年至少组织1次演练。

 

 

                                  青岛交通职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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